本鉴定中心仅对送检品的检验结果负责。
如送检样品量过少,则需要适当调整委托项目或不保留复核样品。在与委托方沟通后,需要委托方在委托书中注明认可。
委托方需要提取复核样品时,需要填写检材复核样领取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说明与证件材料。
检案中如发现材料缺损,可与委托方沟通后要求委托方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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