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现场监督评审动

发布时间:2014-11-20  阅读次数:

2014年7月27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专家组的现场监督评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认可准则要求,委派评审专家组于2014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监督评审。评审组共4位专家参与此次评审活动。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袁继鼎同志代表学院参加了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上海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出席了首次会议。在两天时间里,评审组对鉴定中心的体系文件、人员、场所、设备、鉴定检验方法及鉴定文书档案等进行了审核,并进行现场见证,经过审核,评审组对我鉴定中心体系运行方面的有效性给予了充分肯定。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自2009年11月通过了国家认监委、认可委组织的司法鉴定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定、认可的现场评审后,2013年4月通过了复评审。鉴定中心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公正、科学规范、准确客观”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第一、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质量目标,有效保证了鉴定中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持续改进。自复评审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47:20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50:20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毒物分析和毒品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28:20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鉴定中心组织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宣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对第二版《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了系统修改,以满足认可委的要求。鉴定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持续满足工作的需求,并购置仪器设备保证持续发展的需要,鉴定中心的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2013年4月鉴定中心荣获2010-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
      评审专家组就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及技术工作对本鉴定中心提出了建议性意见。目前不符合项的整改和持续改进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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